肇庆明珠资讯--肇庆人才招聘|肇庆楼市房地产|肇庆旅游|肇庆自由市场|肇庆交友|肇庆企业黄页|肇庆街|IT|肇庆汽车|健康|娱乐
 
 
用户名 密 码 个人 企业    
   
 
肇庆信息 企业信息 楼市频道 法律在线 人才频道 时  尚 IT资讯 时代论坛 肇庆交友
自由市场 网上商城 便民广告 健康生活 电影频道 电 视 剧 网络电视 明珠博客 团 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续要怎么办!?谢谢
我要解答
小张 2008/1/16 11:17:07 编号:609 问题类型:房地产
  我现住的房子,房产证是写我爷爷的名字,而我爷爷去年就已经去世了,今年政府说要把我住的那一栋房子征地改成公园!我想问一下专家,我的房子房产证是不是要转回我爸爸的名字才可以,手续要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你提的问题较为复杂。一、如涉及拆迁补偿,开发单位不一定要等到你爷爷的房子转在你爸爸名下,才给予补偿。开发单位可将补偿款交付给你爷爷的遗产保管人(遗产管理人要全体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协商确定,并经过公证。),或交给公证处提存,待全体继承人协商确定继承份额或法院判决继承份额后,交给继承人。二、如果你爸爸不是你爷爷的唯一合法继承人,那么,你爸爸在没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直接将你爷爷的房子过户在你爸爸的名下的,否则,就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三、至于手续,如果你爸爸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那么,他可通过要派出所、居委会出证明,并经过公证,你爸爸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据此,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不办理过户手续,而直接取得补偿费,至多需补交一定的税费。不过,一般情况下,是要先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获得补偿的。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填写解答
发表前请仔细阅读条款-查看条款
解 答 人* 匿名解答
问题解答 *
 

  

明珠资讯 版权所有 © 2002-2007
服务咨询:0758-2262888转0
ICP证:粤ICP备1022245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