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郭生平律师作回答:
现行法规对拆迁补偿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具有所有权的业主。你们所处的情况比较特殊,现行法律师尚没对此作出规定。鉴此,如果你们与国有企业已订有补偿合同的,按补偿合同约定处理。否则,只能与国有企业进一步协商处理。按照毛主席的观点,工人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他们曾为国有企业作出了巨大奉献,在企业改制时,国有企业应该用从国家支持其改制而划拨给其的国有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来对工人给予合理的补偿,不应该使其成为没有住所的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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