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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
我要解答
刘小姐 2008/8/5 15:03:16 编号:1483 问题类型:劳动工伤
  我想请问下,我在风华高科子公司 冠华公司工作,经公司社保购买累计已超过13个月。08年5月份剖腹生了小孩住院,端州医院没有直接划账,在6月分我将所有资料交公司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办完后咨询了社保局回复“发票原件已退回用人工作单位”,但用人单位冠华公司将本人的发票原件扣留,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因为本人还有几份保险要报销都需要发票原件!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郭生平律师作回答: 如果公司确需发票冲账,那么公司是可以将发票留在公司账册里的。但是,如果你还有保险确需报销,那么公司也有义务配合你搞完报销手续。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3,6191380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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