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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可以分母亲赠予给我的房屋吗?
我要解答
何小姐 2008/10/23 17:37:44 编号:1558 问题类型:房地产
  我已经结婚十年。我母亲有一套房屋,于两年前已经赠予并过户给我。现在我与丈夫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我丈夫要求这套房屋与我平分。问题1:请问他有权分我母亲赠予给我的这套房屋吗?问题2:这套已经过户给我的房屋,我母亲可否再转让卖出或赠予他人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1.明确是赠予你的房屋,你丈夫无权要求平分;2.已经过户给你的房屋,你母亲不可再转让卖出或赠予他人.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3,6191380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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