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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我要解答
蔡 2008/12/13 13:48:55 编号:1608 问题类型: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赔偿金怎样计发.按08年计补一个月还是按工领平均月工资*工领.谢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3,6191380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匿名
2009/1/12 22:54:33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赔偿金怎样计发.按08年计补一个月还是按工领平均月工资*工领.补一个月给我们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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