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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赔偿
我要解答
张生 2008/12/22 20:48:27 编号:1613 问题类型:合同纠纷
   请问,我们与工厂第二次合同延续期限已满(第一次2007/1/1至2007/12/31,延了一年2008/1/1至2008/12/31),我们是否可以与工厂签无固定限合同,若不再续签合同,可否要求厂方赔偿,如何赔偿?谢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3,6191380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黄华文律师作回答
2009/1/12 22:30:14
  请问我在工厂做了9.8年我是职工!我的合同期限是:(2003/1/1-2008/12/31)到期我是否可以与工厂签无固定限合同?现在公司不和我续签终止我的合同,请问公司要赔偿多少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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