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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