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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合同纠纷
我要解答
兔子 2009/4/29 21:47:15 编号:1700 问题类型:劳动工伤
   关于广东省第三重点开发区《大旺》。劳动法不够建全,导致保信实业有限公司多年以来未给员工购买社保,与员工签定劳动全同等多种不合法事迹,现有多位员工与公司发生社保等多种不合法纠纷。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但没见成效,没相关人士理会处理。 请问劳动法对劳动者有没有益,执法者应不应该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义?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0,6191383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匿名
2009/5/12 20:14:35
  我建议:如果在当地劳动部门申诉没见成效的话,你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反应,向市级部门反应及省级部门反应,记住不要悔心一定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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