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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我要解答
张小姐 2009/5/9 2:29:21 编号:1712 问题类型:婚姻继承
  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合提出诉讼离婚.我们婚后联名购买了一套二手楼,当时首期同我父母借的,我丈夫写有借条.层楼现在才供了二年,借我父母的钱也没有还过.我想问下离婚后的房屋财产会怎样分割?我们有一个3岁的孩子,从出生到现在由我父母照顾,我们双方都有稳定的工作,我想咨询下孩子的抚养权我能得到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后原则上平分共有财产;至于小孩子的抚养权,若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利于小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小孩子的抚养权。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0,6191383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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