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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聘用者押金对不对
我要解答
毕业生 2009/6/17 10:18:23 编号:1744 问题类型:劳动工伤
  毕业刚出来,找工作发现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收押金,规定在做满一个时间段后才能退,这样的行为对吗?可以现什么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0,6191383 QQ:373321531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匿名
2009/6/19 9:10:59
  I am sure that it is wrong. You can go to the grovenment Ministure to overcone the problem. Good Luck to you in the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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