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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登记处要求我去公证处 做公证
我要解答
kawaii 2010/2/8 22:33:13 编号:1948 问题类型:婚姻继承
  因为我要结婚了,由于未满21周岁,必须父母亲身到香港签署,同意我结婚,香港婚姻法法律规定我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做公证,(这代表我父母不用亲自去香港登记处签名了)有这份公证书,我就可以结婚了。 1,请问,市公证处 和区公证处有什么不同?我是肇庆端州区的,要办事应该到哪个市公证处还是区的呢? 2,请问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吗?(我本身是附带表格的,只要公证处的人签名和盖章就行了)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黄华文律师作回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你可自由选择到那个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和平东路60号。 联系电话:6191380,6191383 QQ:373321531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开信律师网, 与广东开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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