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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物业,你们的眼中还有没有业主(肇庆市端州区玑东
我要解答
小余 2010/6/26 17:33:05 编号:2068 问题类型:损害赔偿
  以下问题,是代别人转发而提问的。因为我也想知道发生这样的事,究竟由谁来负责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件: 2010年6月18日本人象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到小区门口却被保安拦住和他们说了好久就是说不给进入小区,当时是晚上10点多钟,没办法我只有将车停在小区门口,步行回家;第二天早上8点我上班取车时,却发现车头和车尾全部被人泼了油漆,当时我就报了110,还到派出所备了案。小区门口装有监控,就在我在派出所备案的同时小区管理人员将事发时的监控文件拷走了(也就是早上9:00钟左右),等110的再次来到监控录像没有了,110的说没有监控录像我们也没办法,就这样走了。到现在这件事都没有一个人出来解决,110的说是小区内部问题要求我们自行解决,而小区物管则认为这是治安问题交由警察处理。小区物管为了收取停车费凭什么不给业主车辆进出小区? 物管收费的理由是与我们业委会签了合同的,但经过调查他们所签的合同根本就没经过业主同意的,同时业委会主任他们都不知道签合同这回事。我有业委主任录音为证。试问物管有谁给你们权利来收取这种公共场地停车费?我问他们收取的费用用来做什么时,他们说用来日常开支。我真的不明白小区是业主的小区还是物管的小区?做为一个最低层的老百姓又有谁能为我们主持公道?难道这社真的无法无天了么?一个星期过去了,不知道还要等多少个星期才能有人来为我做主?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道人
2010/8/17 11:43:00
  很多小区的物价管理管理公司都是和当地的居民委员会狼狈为奸的.在收费上它们有分配利益,所以到居民委员会说理根本就不会有理,这就是官商勾结赚百姓的血汗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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