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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养的小孩,其亲生父母想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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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2011/1/18 13:20:54 编号:2198 问题类型:损害赔偿
  我们夫妻在几个月前收养了一个宝宝,当时双方签了自愿协议,有违约的返还营养费六万,抚养费一年三万,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我们已经以自己亲生的名义领好出生证和上好户口。现在他们说要抱回孩子。请问所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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