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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姐: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
我要解答
潘小姐  2007/2/15 13:57:35 编号:340 问题类型:房地产
  潘小姐: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福利房,户主是我父亲.我父亲去世时没有遗嘱,请问我的继母有权继承这房子和我父亲生前所留下来的财产吗?她是唯一继承人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广东肇庆郭生平律师: 只要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一切财产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那么,你的继母就有权继承上述房子和你父亲生前所留下来的财产。你的继母不是唯一继承人。甚至你也有有权继承。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或登录/(肇庆律师网)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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