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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烦:你好,我和老公结婚8年,在结婚前他
我要解答
阿烦  2007/4/13 10:52:50 编号:362 问题类型:房地产
  阿烦:你好,我和老公结婚8年,在结婚前他已供有一楼,是他的名字,在供期间有时是我供的款,多数是他供的,现在房子还在供,现在我们离婚,我们也没有签订什么协议,我想请问这间房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他不分给我,我可以要求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广东肇庆律师郭生平: 原则上讲,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鉴于你们已结婚8年,夫妻以家庭共同收入供楼已很长时间(结婚之后,你们夫妻的收入是不分彼此的,不存在他供或你供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讲,上述房屋在没有通过书面形式特别明确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至少在离婚时,对方应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或 通过“百度”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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