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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姐:感谢郭律师的解答。据估计我所购的
我要解答
梁小姐  2007/2/6 15:56:13 编号:387 问题类型:房地产
  梁小姐:感谢郭律师的解答。据估计我所购的房屋是因开发商未向房地产部门办理权属证书的手续(我向房地产管理中心询问过权属证书即是开发商在房屋峻工时由建设局验收合格后发证给开发商交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产权一直无异议。现在的关键是开发商既没有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也不肯给我们买卖双方办理更名手续,请问我应该怎么办?难道开发商是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吗?请帮助我解决!!!!!!!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郭生平律师: 按照你所提供的情况,至少没有办理房产证书的原因是该房屋没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总之,不论是什么原因,你都可依据原合同约定通过诉讼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赔偿责任。甚至,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你可选择退房。另外,你可向消委会或市建设局投诉。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或登录/(肇庆律师网)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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