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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你好,我已同法院申请左同我先生离婚,
我要解答
怡  2007/5/9 11:43:02 编号:398 问题类型:房地产
  怡:你好,我已同法院申请左同我先生离婚,在申请期间我还可以住在我同我先生的共同房屋里吗?假如他要求我尽太太的职务,《性生活》我可以拒绝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在你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你完全可以住在你先生的房屋里(而且,如果你确实生活困难,暂时无力租赁房屋,你还可在你先生的房屋里住宿两年)。假如他要求你尽太太的义务,按照法理精神,在法院没有作出离婚判决之前,你们仍然是夫妻,从法律义务上讲,你无权拒绝。但从情理上讲,你完全有理由拒绝。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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