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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 你好!我在8月26日曾
我要解答
黄先生  2007/9/2 10:43:30 编号:409 问题类型:房地产
  郭律师: 你好!我在8月26日曾向你请教过有关房屋使用的土地因单位与其他公司经济纠纷而被法院查封的问题,并得到你的回复,谢谢! 7月份,我已向国土局递交了土地分摊的申请,按你答复的内容,查封的法律效力已自动消失,国土局应该可以为我办理土地使用证(划拨改出让)。因法院无解封,现国土局通知我取回申请。而法院说申请解封只能债权人提出,并随时可以续查封(我不知如何评价法院回避“查封的法律效力”的有效期问题?)。现倡导和谐社会,政府部门应尽力为民办实事才是呀!?请问郭律师:在肇庆这地方,能有可能按法律、按程序顺利解决这事的机会吗?(其实人们对政府的要求不高,不要为难草根阶层就行了)。 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上次已答复你,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法院查封确已到期,那么,在债权人没有按期申请续封的情况下,上述查封即自动失效。根本用不着办理解封手续。至于如何协调解决,那是你个人能力范畴内的事了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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