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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4月在某花园内部认购一套楼
我要解答
李小姐  2007/5/8 10:28:03 编号:442 问题类型:房地产
  我在2007年4月在某花园内部认购一套楼 ,交诚意金2万 和签认购意向书现我不想买,发展商不退回2万元给我,因为认购意向书写着不退诚意金,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发展商无预售许可证、我怎样追回2万元。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如果发展商确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你能断定发展商在你起诉后证据交换时也不可能取得并向法庭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或你能证明发展商在起诉前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最好的办法是你立即起诉发展商。否则,你只能选择继续购房。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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