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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你好!我已经同老公分开住了,感情已经
我要解答
芳  2007/5/20 14:05:59 编号:446 问题类型:房地产
  芳:你好!我已经同老公分开住了,感情已经破裂,但他又不肯签字离婚,还将我个人的存折,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收藏。我有什么办法要回?如果他不给,我可以报失吗?我们婚后购买的房子是他的名字,这是共同财产吗?可以平分吗?如果我无证件可以申请离婚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第一、关于如何要回证件问题,本来可以通过挂失登公告的办法处理。但是,由于登公告需要费用,且颇废周折,因此,不到迫不得已,一般不要这样做。建议你采取比较巧妙的方法智取拿回证件。第二、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子虽是他的名字,但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可以平分。第三、如果你实在无证件,可以先挂失,然后凭挂失公告找民政局和派出所出具证明,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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