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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同我先生结婚还不到一年,我们在三
我要解答
诗  2007/6/4 19:53:21 编号:449 问题类型:房地产
  你好,我同我先生结婚还不到一年,我们在三年前联买左一套商品房,是他出钱的,现在我要求离婚,他死都不肯放弃间屋,也不肯给我一分钱,他说离婚可以,但要我把房屋删除我的名,请问我该如何,才能离婚,怎样才能得到我应得的补偿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如果房屋登记的是你们两人的名字,你坚持将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要求平分,法院会支持你。在你们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才能离婚并得到补偿(若你先生抓住证据,证明房子确实是他出钱单方购买的,那么该房子有可能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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