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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明珠资讯网站提出了房屋质量问题,
我要解答
陈生  2007/6/5 10:31:06 编号:457 问题类型:房地产
  昨天我在明珠资讯网站提出了房屋质量问题,非常多谢郭律师的解答,但请问如房屋的地板保修期一般有无规定,如无明确,则如何协调,有无得免费维修?维修期间所造成的其他损失,有无提赔偿?建设主管部门的投诉部门是什么部门?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如你有证据证明维修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开发商应予赔偿。可试向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投诉(该局未设专门的投诉科室及电话),电话:(0758) 2231361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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