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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手续已办妥,按
我要解答
sara  2007/8/8 17:23:50 编号:473 问题类型:房地产
  本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手续已办妥,按合同条款,业主收齐楼款当天为交楼之日,在交楼前需缴清一切水电煤及管理费等,但至今,业主楼款已收齐,但却不肯交所以生的物管费,导致至今未能收楼。现本人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追讨业主交清所以费用及导致我不能收楼的违约金。但办理诉讼前法院要查明被告的相关资料,但其中一被告(即前业主)是外地人,特种证件中心不能提供其资料,说要到原居住地去查,但我不可能为查其资料真的跑到外地去,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查到?另外,因我想先装修房子,如先代缴物业管理费,进场施工,是否视我已收楼呢?代缴是否可行?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1、前业主无非是身份证,按道理,你购房时应持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实在不便的情况下,你可到房管局查询原始档案,里边应有前业主身份证。2、如你先代缴物业管理费,进场施工,当然视你已收楼。3、只要你愿意,代缴当然可行。在物管部门给你出具代缴收据后,你可凭该收据起诉前业主。不过,先代缴物业管理费,进场施工后,你可能会丧失按原合同约定追究前业主违约责任的机会,包括退房。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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