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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骗要求赔款
我要解答
匿名  2007/10/9 20:21:51 编号:488 问题类型:损害赔偿
  在2006年3月7日公司的分店因被不法份子给骗走了24000元,我当时在这间公司的分店是任副经理的,所以要求我负责赔款18000元,当时,同公司分店签了合同,这间公司开多长时间,我就做多长时间.每个从我的工资里扣赔款,直到扣完全部18000元.如我中途提出辞职的话,就要全部归还才可以离开公司.后来这间公司分店不景气关闭了.我想问一下:公司分店关闭了,老板又把我辞了,我同他签的赔款合同还有效吗?我还必须要还钱吗?我现在在别的公司上班,他要是叫人每个月来拿我的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一、依你提供的有限情况,很难判断你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二、按照你提供的情况,似乎赔偿是确定的,只不过是赔偿的方式有些特殊(在原有公司工资里扣,直至扣完为止),至于这间公司辞退你后怎么赔偿,合同似乎没作约定。这为你们之间如何赔偿留下了争议后患。 三、仅就你提供的有限情况来看,这间公司是无权在你服务的其它单位直接扣除工资的,别的公司也不会配合它。否则,都是不合法的。在没经得你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扣除你的工资,除非是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1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匿名
2010/3/19 20:24:57
  如果你在任职期间(含24000元被骗期间),公司无证据证明你对损失的24000元在职务范围内的重大过失,即使你与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约定扣款,也是无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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