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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我要解答
小Q  2007/10/18 12:07:30 编号:502 问题类型:房地产
  我先生婚前买了一套房,是他个人的名,现处于供期间,请问如何证明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曾到公证处,公证处说要供完楼拿到房产证后才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真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不是很确切。要想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你们夫妻现在共同签订协议,确认该房产实为夫妻共同财,并办理公证就行了。至于你的办法,除采用上述方法外,你还可与你老公一起到房管局直接申请办理共有产权证(即加名)。限一次解答。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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