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作精彩回答:
你讲的个案极其特别,即一个股东单方退股。我国公司法并没就单方退股作出规定,由此,很多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转股。我认为,这样处理太过绝对,未尽合理。对于股东单方退股,我认为,你可以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解散这个公司,进行清算,然后把我你的出资拿回来。法院会尽量通过要求公司或者控制股东收购你的股份而使你退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解散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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