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明珠资讯--肇庆人才招聘|肇庆楼市房地产|肇庆旅游|肇庆自由市场|肇庆交友|肇庆企业黄页|肇庆街|IT|肇庆汽车|健康|娱乐
 
 
用户名 密 码 个人 企业    
   
 
肇庆信息 企业信息 楼市频道 法律在线 人才频道 时  尚 IT资讯 时代论坛 肇庆交友
自由市场 网上商城 便民广告 健康生活 电影频道 电 视 剧 网络电视 明珠博客 团 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希望你能帮助
我要解答
匿名  2007/11/9 21:20:08 编号:542 问题类型:合同纠纷
  我在一个房地产做机械操作,老板三个月没有发给我们工资,是辞工老板不批,请问我给怎么办,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作精彩回答: 一、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二、对于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据上,你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处理。同时,你可以此为理由要求辞工。咨询仅限一次。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网友观点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解答
填写解答
发表前请仔细阅读条款-查看条款
解 答 人* 匿名解答
问题解答 *
 

  

明珠资讯 版权所有 © 2002-2007
服务咨询:0758-2262888转0
ICP证:粤ICP备1022245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