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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
我要解答
黄生  2007/11/27 16:39:18 编号:557 问题类型:房地产
  事情是:一栋四层的私人楼,分别有两个屋主,各两层. 房产证有两本.分别写明两位屋主各两屋.但两本房产证, 都比"屋主一"拿住."屋主二"问"屋主一"拿来写明"屋主二" 自己的房产证.问了好几年,都未能拿来. "屋主一"本人因为在香港居住.事情难以解决. "屋主二"想问下二点? 第一点是:"屋主一"能单方面能否变卖楼屋吗? 第二点是:"屋主二"能否单方面补办自己两层屋子的房产证? 希望本网页能够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作精彩回答: 一、 如果按你所述,房产证确实有两个,且两个房产证分别登记在屋主一和屋主二名下,那么,即使屋主二的房产证扣在屋主一手里,关系也不大。对此,屋主二至少有两个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一是登载遗失公告,然后凭此向房管局再申补办自己两层屋子的房产证;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屋主一交出房产证。 二、在你取得房产证正证的情况下,你只能单方面变卖属于自己两层的屋子,而不能变卖整栋四层房子。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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