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一、您讲的情况很不清晰。如果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约定过户费由谁承担或双方分担,那么,只能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承担的费用。
二、按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视情况可能要交纳如下税费:卖方:1、印花税0.05%、3、个人所得税1% 4、营业税5.55%(未满五年)、 5、土地增值税0.5%(普通住宅免征) 6、交易手续费3元至6元/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或非住宅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 50%)。买方:1、契税1%(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 2、印花税0.05%;3、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4、评估费 房价×5% 房产登记费 80元 测绘费 80元(50平方米以上120元;100平方米以上160元)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
三、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协商不成,只得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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