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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你在没有收到款项的情况下,已将发票给了对方,且又没有要对方向你出具尚未付款的证明,如果对方在打官司时向你抵赖,表示已给你付了款,那么,你就很难对付了。
二、 不知你说的公司已经关闭了,是否指公司已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如是,除非公司在注销之前,已将该债权转移给了你,并与你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且通知了债务人。否则,你是无权向对方索要这笔运费的(如果对方愿意给你,另当别论)
三、 如果你具备上述手续,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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