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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及提成问题
我要解答
小K 2008/1/26 11:39:05 编号:614 问题类型:公司法律
  肇庆**环境装饰有限公司吴兆忠(肇庆电视台高层人员)以各种借口扣除我工资及设计提成,并私自更改提成协义。经与本人商量后只答应给予设计提成(扣除一部份)其中一项,不会全数还我,经咨询劳动局,劳动局给予答复只能给我追讨回工资。我工作其间没签订劳动合同,每次设计完成后都有签名确定给矛金额,请问这种签名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还能在何种途径追讨回设计提成呢?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作精彩回答: 一、 一般来说,这种签名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不知你与该公司的具体劳动关系,这种设计提成可以视为计件工资。 二、 如果劳动局不认为设计提成是一种计件工资,那么,你可根据公司对设计提成的签名确认,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该签名确认可视为你与公司存在一种承揽合同关系) 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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