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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实行两种管理费收费制度以及随便提价的问题
我要解答
Amber 2008/3/20 11:06:34 编号:635 问题类型:房地产
  小区之前的管理费是业主0.5元一平,租户0.65元一平,07年11月中旬到08年3月中旬,一直没有物业管理。最近新请了物业过来,但是管理费成为业主0.75一平,租户1.00元一平, 现在,新的物业才进场十天,要求预交3-5月份的管理费,还限定了日期,3月31号不交,后果自负。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一个小区,两种管理费,这样,合理吗?
律师回复
回答律师:郭生平
  本站特邀肇庆大律师郭生平回答: 按照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网上咨询仅限一次,欢迎电话预约当面咨询,恕不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2965138,6816139 请您登录:肇庆律师网 与郭生平大律师作进一步沟通 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新时空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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